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要求 培训讲座

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要求

公需科目18学时,专业科目30学时,个人选修24学时。 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结合教师工作实际,按学年划分时间周期(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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