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索赔需知
尊敬老师、学生家长:
为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我公司对统保的学生(5元保险)索赔流程进行了优化,请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参照“索赔需知”及“所需资料表”内容准备材料。
关于报案:
对于已参加全市统保的学生(5元保险)出险,如未涉及死亡、伤残的不用报案,治疗过程中保留好医院的所有单据,等学生完全康复后按所需资料表准备好材料快递或上门提交至保险公司;如涉及死亡、伤残的需及时向(0755)95518报案。
审核流程:
- 上门递交的现场审理所需资料(如需补充现场告之补充),无特殊情况确认材料无误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支付。
- 选择快递递交材料的,自保险公司签收快递之日起3-5个工作日拆件整理,登记录入系统后会给申请书上的手机号推送短信确认收到材料(快递签收后3-5个工作日未收到推送短信的,可联系0755-25251212/25251213核实),无特殊情况确认材料无误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支付。保险期间: 自学生受伤之日起1年内有效,案件特殊需要可延长至2年。注意事项:
- 索赔时效:
- 参加全市统保的学生(5元保险)意外险的保险期限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 报销范围需符合地方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标准进行审核;使用了少儿医保部分不再重复报销,现金支付或刷父母社保个人账户部分仍可报销。
- 因被保险人自身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不在本保险报销范围内;因治疗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车费等不在本保险报销范围内。
- 统保的学生意外险死亡赔偿限额为10万元;残疾、烧伤(提供司法机构或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鉴定书》按鉴定等级支付)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医疗费用补偿限额1万元。联系方式:0755-25251212/18924658002;0755-25251213/18924658081学生意外险理赔小组(以学生所在学校分区处理保险金额的审核、保险咨询):
- 材料递交(上门或快递)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南方大厦A座22楼;邮编:518003,收件人:学生意外险服务小组;收件电话:0755-25251212,0755-25251213.
- 龙岗区(0755-25251027);罗湖、福田、直属(0755-25251766);龙华、光明、坪山、大鹏新区(0755-25251013);宝安区(0755-25251956);南山、盐田(0755-25251012);校方责任险、重大案件咨询(0755-25251031)
- 学生意外险业务服务小组(案件整理登记、保险咨询等)
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索赔流程
尊敬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办理保险索赔,请您协助我们,在出险之后,按照下列步骤进行索赔处理:
事故发生——立即施救——报案(95518)—提供索赔资料——确定损失金额--领取赔款。
一、出险报案 发生事故后请先行施救,并在48小时内报案,(注:在校内发生事故由校方报案;在校外发生事故由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报案),报案方式如下:
1、全国客户服务专线免费电话:0755-95518(24小时接受报案)
2、学意险专项理赔服务小组传真电话:0755-25555733(24小时自动接受)
3、学意险专项理赔服务小组人工电话:0755-25251027 25251956 25251012 25251013
注:人工电话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或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4、估损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事故可在治疗完毕后直接将理赔资料寄给我公司办理。
二、查勘 由客户服务专线电话0755-95518统一调度安排
1、对于需要进行急救、包扎、疏散等抢救行为的事故,可免予现场查勘,直接根据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资料理赔。
2、对于事故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案件,实行免查勘制度,可直接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资料理赔。
3、正常案件在到场半小时之内完成现场查勘工作。
4、案情复杂的情况,我公司会同专业医疗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人员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三、案件受理 接到您的报案后,我公司将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由学意险专项理赔服务小组专人给予赔指引。
四、提供索赔资料 被保险人治疗完毕后请提供索赔资料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资料后将与您沟通,确定损失金额,并尽快处理赔案。
五、赔付支付
资料收齐并审核无误后可在10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项支付到指定账号。
如有垂询,请致电0755-95518客户服务专线或我公司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并接受监督。
学意险专项理赔服务小组服务电话:0755-25251027 25251956 25251012 25251013
服务地址:盐田区沙盐路3003号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盐田支公司 邮编:518081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索赔项目、金额及所需资料
索赔项目 | 所需理赔资料 | 索赔金额 |
必备资料 |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签章处需申请人签字、填写时间) 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材料;索赔申请人与被保险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3. 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需正反复印)、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如校方垫付的医疗费由校方收款的请提供收款委托书及收款人的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 4.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相关的证明材料 | |
医疗费用补偿 | 1. 完整的门诊、急诊病历原件,医生诊断证明原件 2. 医院签发的医药费原始收据原件及用药清单 3. 医院出具的所有检查报告单原件 4. 住院案件另需提供入院/出院证明 注:除事故发生时产生的抢救费用,后续治疗要求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并请留意单据上伤者名字是否有误,发票有无盖医院收费章,是否缺少用药清单,若存在以上问题,请到治疗医院更改与补盖章) | |
伤残赔偿金给付 | 1. 司法机构或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鉴定书》原件 2. 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出入院证明等医疗文件 注:伤残鉴定标准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或《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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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给付 | 1. 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 2. 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3. 事故证明原件(如交通事故证明等) 4. 保险金分配公证书 |
敬请注意:
为确保您能够获得全面、合理的保险赔偿,请您及时递交索赔材料。我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可能需要您进一步提供上述所列单证以外的证明材料。届时,我公司将及时通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材料递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A座22楼学意险小组 黄先生 电话25251213
备注:
1、全国客户服务专线免费电话:0755-95518(24小时接受报案)
2、学意险专项理赔服务小组传真电话:0755-25258005(24小时自动接受)
3、学意险专项理赔服务小组人工电话:0755-25251027 25251956 25251012 25251013
(注:人工电话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
以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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