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生须知
(考前由考点广播向考生宣读)
各位考生:
大家好!欢迎你参加深圳市中考。
1.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表、计算器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进场,严禁携带涂改液、修正带及资料等违禁物品进场,如有携带请马上举手说明,并上交监考员存放,否则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2.领到答题卡和条形码后,请查对条形码上的考生号、姓名与自己准考证上的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立即举手提出更换。核对无误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的空格框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考生号、姓名、考点、考场号、座位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请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处”框内,注意不能超出框外。请注意不要填涂答题卡第1面上的“缺考标记”。
3.请注意保持答题卡洁净。考生答题时,要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洁净,答题卡不能折叠、弄皱、撕破、穿孔或损坏,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
不能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将按《违纪考生处罚规定》处罚。
4.领到试卷后,请查对各科试卷和答题卡页数,如有缺页、空白页、漏印,请举手说明更换。
5.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必须用2B铅笔填涂选择题答案,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在非选择题答题区内指定的位置上答题。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
6.考试开始钟响后,才能开始答题,提早答题将按考试违规论处。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才准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和计算器。
7.考生在应考过程中应保持安静,独立思考,独立完成。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偷看、换卷、冒名顶替、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卡,严禁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有违纪行为,将按《违纪考生处罚规定》处罚。
8.考试结束钟敲响,应该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和答题卡,点核无误宣布离开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不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否则将会被取消考试资格。
祝同学们健康进步,考出好成绩!
五、中考和初二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考点、考场、座位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和人脸识别系统确认身份,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擦以及透明文具盒(袋)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表、计算器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进场,严禁携带涂改液、修正带、资料以及不透明的水杯(含饮料)、文具盒(袋)等违禁物品进场。如有携带,须交由监考员存放。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
(四)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语文、生物与地理(合卷)在开考前40分钟),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
(五)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未交卷者,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如需上洗手间,须有考务工作人员同行)。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后,须核对条形码上的考生号、姓名与自己准考证上的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立即向监考员提出更换。核对无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的空格框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考生号、姓名、考点、考场号、座位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凡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填写的,将按《违纪考生处罚规定》处罚。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处”框内,注意不能超出框外。请注意不要填涂答题卡第1面上的“缺考标记”。
(七)考生领到试卷后,须认真核对试卷的页数,检查有无空白页和缺页。如发现空白页或缺页应立即举手报告,请监考员处理。
(八)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遇到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缺页、空白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由监考员当众予以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必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的答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答题区域作答,将对应题目的答案选项信息点涂黑,修改则需用橡皮擦擦干净。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包括画表及作辅助线),不准用铅笔、红色、蓝色等非黑色笔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作答。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凡在各题目指定答题区域外的地方(或超越边界)或在试卷、草稿纸上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在答题卡上作答,字迹须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涂改。
(十)考生答题时,要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清洁,答题卡不能折叠、弄皱、撕破、穿孔和损坏,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不能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将按《违纪考生处罚规定》处罚。
(十一)考试时考生要注意答卷、答题卡的摆放位置,以免被其他考生抄袭,造成考试被动违规。
(十二)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
(十三)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偷看、换卷、冒名顶替、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卡。
(十四)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笔,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放在桌面上(答题卡放在最上面)。待监考员将所有试卷、答题卡收齐核准张数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有序地退出考场。严禁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五)在开考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答题的,将按考试违纪处理。
(十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考点纪律。对于违反纪律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违纪考生处罚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取消考试成绩、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十七)对扰乱考点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醒:
- 考生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后,须核对条形码上的考生号、姓名与自己准考证上的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立即向监考员提出更换。核对无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的空格框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考生号、姓名、考点、考场号、座位号。凡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填写的,将按《违纪考生处罚规定》处罚。
- 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处”框内。注意不能超出框外。
- 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非选择题。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在答题卡上作答,字迹须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涂改。
- 凡在各题目指定答题区域外的地方(或超越边界)或在试卷、草稿纸上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
七、考试统一指令
时刻 | 顺序 | 规 程 |
开考前40分钟(语文、生物与地理科开考前50分钟) | 1 | 两名监考员一同领取该科试卷、答题卡、考生条形码、草稿纸和密封工具。 |
2 | 领取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必须检查袋面的科目是否与该场开考科目相同,密封是否完好。 | |
3 | 核对检查无误后,直接进入考场,并注意检查考场门封条是否完好。 | |
开考前30分钟(语文、生物与地理科开考前40分钟) | 4 | 预备钟敲响,考点启用电子监控系统,对考试过程开始录像。 |
5 | 两名监考员站在考场门口组织考生有秩序进入考场,监考员甲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结合人脸识别设备确认考生身份。监考员乙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涂改液、修正带、资料以及不透明的水杯、文具盒(袋)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须交由监考员存放。 | |
6 | 要求考生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同时提醒考生核对准考证上的考场号、座位号和考生号与自己现在的位置是否相符。 | |
7 | 根据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座位表验证考生身份,确认考生对号入座。 | |
8 | 考生入座完毕。监考员乙在黑板上书写该次考试的科目和考试时间。 | |
开考前15分钟(语文、生物与地理科开考前25分钟) | 9 | 监考员甲分发答题卡,监考员乙分发考生条形码、草稿纸。
注意开启答题卡袋时,不要损坏答题卡袋,并清点每袋答题卡装有30张答题卡、一条试卷密封条。 发放考生条形码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 |
10 | 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写上姓名、考生号、考点、考场号和座位号,并认真检查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本人的姓名、考生号是否相符。
请注意:答题卡的第1面有“缺考标记”。要提醒考生不要填涂此标志。 |
|
11 | 认真指导并确保考生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横贴条形码。考生条形码如果粘贴错误,不必更换答题卡,监考员在“考场记事”栏登记错贴情况,由评卷场处理。 | |
12 | 语文、生物与地理科开考前,考点统一广播“考生须知”。 | |
开考前
10分钟 |
13 | 监考员当众检查试卷密封情况,经学生代表检验无异常情况并签名后开启试卷袋,检查清点份数,并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试卷的张数和页数。 |
14 | 如发现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报告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 |
开考前
5分钟 |
15 | 分发试卷。提醒考生清点自己的试卷及答题卡有几大张,共有多少页,并提醒考生检查有无空白页和缺页。 |
16 | 叮嘱考生不能动笔答题,并再次提醒考生检查贴在答题卡上的条形码位置是否正确,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考点、考场号和座位号是否已按照要求填写,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本人的姓名、考生号是否相符。 |
时刻 | 顺序 | 规 程 |
考
试 开 始 |
17 | 考试开始铃声响起,宣布开始答卷。 |
18 | 开考后,监考员甲站在讲台观察考生的答题情况,监考员乙在考场内慢步轻声走动,一方面逐个查对考生的准考证相片同本人以及座位表上的相片是否相符,另一方面检查确保考生答题卡上所贴条形码的位置要正确,姓名、考生号、考点、考场号和座位号要按规定写在指定的位置,所填的姓名、考生号要与准考证上的相符。 | |
开考后
15分钟 |
19 | 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监考员开始默点名。如有考生缺考,必须用红色字迹的圆珠笔将缺考考生的座位号、考生号和姓名填写在答题卡袋面的栏目上。同时,在缺考考生答题卡的第1面,将缺考考生条形码横贴在缺考考生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处”框内,并用红色字迹的圆珠笔在“姓名”、“考生号”、“考点”“考场号”、“座位号”栏内写上缺考考生的姓名、考生号、考点、考场号、座位号,在其非选择题答题区域内写上“缺考”两字。
请注意:答题卡的第1面有“缺考标记”。对于缺考的考生,监考员除按上述规定填写其答题卡外,必须用2B铅笔填涂“缺考标记”。已参加考试的考生禁止填涂此标志。 |
考
试 期 间 |
20 | 如遇到答题卡损坏,考生要求更换时,须经主考同意才可更换。监考员更换答题卡后,必须用红色字迹的圆珠笔在损坏的答题卡非选择题答题区域上写“作废”两字,并撕掉作废卡上的条形码,然后在答题卡袋封面的“考场记事”栏内填写对应考生的座位号、考生号和姓名及更换答题卡的原因。考生更换的作废答题卡不要装入答题卡袋,应装入本考场试卷袋内,交评卷场另外封存。 |
21 | 考试过程中,两名监考员按一前一后,相对静止,适当走动实施监考,但不要长时间站在考生身旁。 | |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 | 22 | 对要求提前交卷的考生,经监考员查实所有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均交齐后,可以允其交卷出考场。 |
考试结束前
15分钟 |
23 | 考试指令系统将统一提醒考生还剩最后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 |
考
试
结
束 |
24 | 考试结束钟响,监考员立即令考生停笔,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放在桌面上(答题卡放在最上面)。 |
25 | 甲监考员站在考场前面,乙监考员到各个考生桌面上收回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核实考生的考点、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姓名是否填写,条形码是否贴好,试卷与答题卡份数是否足够。
当所有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收齐核查无误后,才宣布让考生携带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文具有秩序地离开考场。任何人不得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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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整理答题卡。将答题卡(含缺考考生的答题卡)按考生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整理好。缺考考生答题卡的填写要求见本指令第19条。
如有多余的答题卡,监考员用红色字迹的圆珠笔在多余答题卡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域填写“空白”两字,放在最后面。 整理时,须将每页答题卡的裁切线对齐,即要将答题卡右上角的缺角对齐。要注意保持答题卡清洁,不能折叠,不能弄皱,确保答题卡不受损坏,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 |
时刻 | 顺序 | 规 程 |
考
试
结
束 |
27 | 认真填写答题卡袋封面上的“科目”、“区”、“考点”、“考场号”、“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等栏目,填写必须详实、清楚,不得漏填。如有考生缺考,必须将缺考考生的座位号、考生号和姓名填写在“缺考情况”栏内。如考试期间有异常情况发生,要如实将考试异常情况写在“考场记事”栏内,如“考场记事”栏不够写,可另加附页;如无异常,须在“考场记事”栏内填写“正常”两字。 |
28 | 填写好答题卡袋面上的栏目,将整理好的答题卡装进答题卡袋内,等待流动监考员核验无误后,监考员立即装袋密封。各科目答题卡袋必须用袋内事先配给的一条相应尺寸的试卷密封条密封。
监考员必须在考场内密封答题卡,严禁将未密封的答题卡带出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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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清点好试卷数后,将试卷和作废答题卡装入试卷袋,用试卷密封条密封,填写“考点”、“考场号”、“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等栏目。
草稿纸按考场装订,分别用专用包封纸卷扎好,写明科目、考点、考场号,考点按半天装袋。草稿纸连同试卷、答题卡统一交回评卷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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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清理考场,断开电源开关,关好门窗、门上贴上考场封条,然后离开考场。 | |
31 | 两名监考员一同将答题卡装袋密封完毕后,一起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送交考点考务办公室。 |